一、入院前准备
1.医院的床位可以预约吗?
可以,我院已开展床位预约工作。在您就诊第一天,接诊医生会为您预约床位。有专门团队为您就诊、住院、分娩提供一条龙服务。具体服务可在产科门诊、孕产健康管理中心咨询。
2.足月孕妈妈在分娩前应做好哪些准备?
(1)心理准备:“十月怀胎,一朝分娩”。通常准妈妈越接近预产期心理状态越差,情绪也莫名其妙地波动,表现为害怕、紧张、担忧、不安、徘徊等,对自己是否能胜任分娩而感到怀疑。此时期,丈夫要多与妻子进行交流,给予安慰和鼓励,并且陪同妻子参加产前训练班,共同学习分娩的方法和减轻疼痛的技巧,才能更好地稳定妻子的情绪,充满自信、乐观地迎接分娩的到来。
(2)身体准备:准妈妈在分娩前除了有良好的心理状态,还要有健康的体魄来应对漫长的产程。准妈妈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做适宜的运动,如简单的家务劳动、骑自行车、孕妇瑜伽、孕妇体操、游泳等,一方面可以增加身体的柔韧性,缓解腰背部的疼痛,另一方面可以有效地消耗多余的脂肪,控制胎儿的体重,为顺利分娩创造有利条件。
(3)物品准备:建议准妈妈在入院之前要了解分娩医院所提供的物品清单,避免重复购物。通常准妈妈们所需物品一般有生活物品、洗漱用品、换洗衣物、婴儿所需物品及住院所需证件。
3.孕妇学校都上什么课?
您可以点击济南市妇幼保健院官网的首页(www.jnwch.com),点击预约挂号--产科门诊--特色技术--孕妇学校,请您查看孕妇学校产前必修课课程表,打开后首先看到的是孕妇学校每天的课程。
4.临产前有什么征兆就需要住院?
临产前会有不规律的宫缩,大多数孕妇觉疼痛或腰酸,也有少部分孕妇无明显自觉症状,如出现宫缩逐渐规律,约5-6分钟一次,每次持续时间越来越长,宫缩时痛感明显,伴随不适的变异;或阴道流液,或者自觉胎动明显减少、无胎动或胎动明显频繁增多等症状,或破膜后可能出现一些危急情况,如脐带或胎儿肢体脱出于阴道,此时紧急就诊救援。
二、入院流程
医生开具电子住院票后,自助线上办理住院手续。

三、入院注意事项
1、入院时请带好医保卡、身份证,以备办理医保等手续使用。
2、您住院后责任护士会向您介绍病区环境、探视制度、您住院期间需要准备的用物、您的主管医师、责任护士以及其他等事项。
3、由主管医师和护理人员负责您住院期间的治疗和护理,有事请与他们联系并请配合。
4、为了您的健康,避免交叉感染,每次探视2人以内进入病区。有发热、感冒等症状者,严禁探视!
5、医院餐厅工作人员会前往病房进行订餐服务,也可通过扫码方式进行订餐,若遇特殊情况,可直接前往医院餐厅订餐。
6、为了您的安全,入院后请不要外出,特殊情况需经主管医师允许后本人签字方可离院,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。
7、我院作为无烟医院,严禁在院内及病房楼内吸烟。为保障您的安全,请勿使用电器(如电饭锅、电水壶等),禁止在氧气设备带充电。
8、请妥善使用室内物品,如有损坏,需按原价赔偿。请将个人贵重物品随身携带,切勿放置于病房内,以防丢失。
9、每个病房均设有意见箱,出院前恳请您留下宝贵的意见或建议。
四、住院须知:
1、为了满足孕产妇及家属的需求,充分体现我院人性化管理理念,您住院期间家属可凭陪人证一床一陪(住院后请到护士站办理陪人证)。
2、为了您的健康,避免交叉感染,每次探视只允许一人进入病区,探视人员请佩戴好口罩。学龄前儿童不允许进入病区。有发热、感冒等症状者,严禁探视!
3、医保病人请带好医保卡、身份证,以备查验。
4、您住院后责任护士会向您介绍病区环境、探视制度、您住院期间需要准备的用物、您的主管医师、责任护士以及呼叫器的使用等事项。
5、由主管医师和护理人员负责您住院期间的治疗和护理,有事请与他们联系并请配合。
6、医院设有营养餐厅,在病区内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按照提示进行订餐,特殊情况可随时到医院餐厅订餐。
7、为了您的安全,入院后请不要外出,特殊情况需经主管医师允许后本人签字尚可离院,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。
8、每天上午7:30-9:30是医生查房,护士做治疗时间,必要时请陪人离开病房。
9、我院是无烟医院,院内、病房楼内禁止吸烟。为了您的安全禁止擅自使用外接电源的电器(手机充电器、电饭锅、电炉等),禁止使用煤气灶。
10、请妥善使用和保管室内物品,如有损坏照价赔偿。自己的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,请勿放在病房内,以免丢失。
11、每个病房内均设有留言本,出院前请您留下宝贵的意见或建议。
五、办理出院流程
参照自助出院一键通办理指南,进行线上手机端办理出院。
六、住院病案打印
一、由病案室负责出院病历的复印、复制工作,其他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复印、复制患者的病案(病历)资料。
二、病案室有专人负责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。受理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、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、保险机构等人员和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。 受理申请时,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下列有关证明材料:
(一)、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,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;
(二)、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,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、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;
(三)、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,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、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;
(四)、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,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、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,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,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;
三、公安、司法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、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,因办理案件、依法实施专业技术鉴定、医疗保险审核或仲裁、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,提出审核、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,经办人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后,病案室可以根据需要提供患者部分或全部病历:
(一)该行政机关、司法机关、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;
(二)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;
(三)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(需与该行政机关、司法机关、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)。
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,提出审核、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,还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、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;患者死亡的,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、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。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四、病案室可以为申请人复制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、医嘱单、住院志(入院记录)、手术同意书、麻醉同意书、麻醉记录、手术记录、病重(病危)患者护理记录、出院记录、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、特殊检查(特殊治疗)同意书、病理报告、检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、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。
五、医疗机构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,应当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。
六、按照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》和《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》要求,病历尚未完成,申请人要求复制病历时,可以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复制,在医务人员按照规定完成病历后,再对新完成部分进行复制。
七、科室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,由科室主任或主管医护人员通知病案管理部门或专(兼)职人员,在规定时间内将需要复制的病历资料送至指定地点,并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制;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和医疗机构双方确认无误后,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。
八、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。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,医疗机构加盖证明印记。
九、病案室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,按照规定收取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费用。每张0.2元,鲁发改价格〔2024〕433号。
工作时间:星期一至星期日,上午8:00-12:00 ,下午13:30-17:30。法定节假日休息(同步国务院发布安排)
联系电话:0531-87623560
七、出生证办理
线上办理流程:

线下办理地点:中心院区综合楼一楼出生证明办理窗口。
办理时间:周一--周五08:00-11:30 13:30-17:00周末及节假日不办理资料准备:
1、产妇本人办理,需携带夫妻双方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出院小结或结算单;
2、产妇本人不能办理的,处符合第一条款中所提及的材料外,代办人需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出院小结或结算单、及新生儿母亲授权委托书。
八、产妇出院后须知:
1、注意卫生,保持外阴清洁,产后一月内禁盆浴。
2、加强营养,多食鱼、肉、蛋、新鲜疏菜等富含蛋白质、维生素的食物,少食辛辣的刺激性食物。
3、若恶露(产后阴道流出的液体)量增多(多于月经量)或有腹痛,腹部伤口或会阴伤口疼痛,发热等不适,请来院就诊。
4、坚持母乳喂养4~6个月以上,保持泌乳通畅,若乳房出现红肿、硬结等,请来院就诊。
5、产褥期(产后8周)内禁房事,恢复同房即应采取避孕措施,顺产后3个月可带环,剖宫产后6个月可带环。
6、产后42天母婴回院作健康检查,有妊娠及分娩期并发症者,应作有关特殊检查,预防不良后遗症。
九、母婴须知:
1、母婴同床可能使您的宝宝受到意外伤害,请将宝宝放在婴儿床上单独入睡。
2、被子盖住脸面睡眠是非常不安全、不卫生的,为了您的宝宝健康,宝宝睡眠时,被子以盖至肩膀为宜。
3、宝宝喂养过饱容易呕吐,过于饥饿会出现低血糖,请您做到合理喂养。当宝宝连续睡眠时间过长,应叫醒喂奶。
4、为了避免宝宝呕奶,喂奶时请将婴儿抱起,宝宝吃饱奶后请不要过分晃动。可将宝宝竖起轻拍其背使胃内空气排出。
5、宝宝睡眠时,头部应枕一高度适宜的枕头。避免因头部位置低于身体位置而出现食道反流引起呕吐窒息。
6、宝宝呕吐时,如果呕吐物不能及时排出,可能会引起窒息。为了避免意外发生,请在宝宝入睡时保持右侧卧位。
7、如果您对宝宝的脸色、呼吸、睡眠、饮食、大小便等各方面感觉有异,请立即告知医护人员。
8、为了您宝宝的安全,请不要将宝宝单独留在室内,如您必须离开,请告知当班护理人员。
9、请不要给非医护人员抱走您的宝宝。医护人员须抱走您的宝宝时请您确认其与胸牌相片是否相符。
